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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禁使用自来水浇灌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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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用水户:

随着夏季用水高峰期到来,再加上连续干旱无雨,近期发现有用水户用自来水浇灌菜园、花池、树木等现象,导致城镇水资源服务中心供水量比往年同期增加25%左右,严重影响用水户饮水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七台镇及城乡结合部城镇水资源服务中心自来水覆盖乡村供水秩序,保障居民夏季正常用水,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自来水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浇灌的。饮用水干涸了怎么办?”究竟浇灌重要还是饮用水重要?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二、认清形势。七台镇地处半干旱地区,地下水资源极度匮乏。而且,我们现在饮用的是县委、政府投资7000多万元,相继投入使用的七台镇水质提升改善工程——思源净水厂、不冻河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这么大的投资,水氟不超标、健康又安全,清凌凌、无杂质,还保留人体必需矿物质成分的自来水,我们怎么能忍心浪费!

三、节约用水。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制止浇灌挤占宝贵饮水资源行为,也希望广大用水户给予理解和配合,并在日常生活中,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并在全社会掀起节约用水热潮,形成人人爱水、个个护水良好氛围,共同珍惜呵护我们宝贵的水资源。

四、依法依规处罚。中心稽查大队将持续加大对违规无序等用水行为的稽查力度,不定时对浇灌菜园地、花池、树木等浪费自来水行为实行拉网式巡查。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实施办法》第28条 ( 城市环卫、绿化、消防、市政等用水,应当装表计量,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第26条 ( 用户必须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的5‰的滞纳金)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和罚款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474——6918564

特此通知




                   商都县城镇水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0日